夺魂之主

第三百四十章:所罗门王的宝藏!

《夺魂之主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45小说网45xsxs.com

血皇后尼薇,一个现如今超凡世界,无法绕过的人物。

她虽然曾经被亚瑟王所封印,但是出现和活跃的年代,却远远不止于此,甚至还在遥远的过去,那个诸族并存的时代,她就已经是一名强大的女巫,一些黑暗生物的主宰。

后来在亚瑟王的崛起,以及手底下女巫的背叛下,她才被分尸封印,然而却无法被杀死,一直就那么度过了上千年的时间,这样一个人物,就算她曾经是人类,现在也肯定不会再是,更不会对人类有什么好感。

也正是她的复活,才让地狱男爵走上了偏离既定的道路,不但打开了地狱通道,更是成为了英吉利的统治者,魔鬼与人类之王。

如果说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,这个世界的气运有七分是在地狱男爵身上,那么剩下的三分,就是血皇后所有,至于地狱领主这样的神灵级,已经不再是气运所能够影响的存在了。

如果没有世界屏障的保护,什么气运之子,时来天地皆同力,都比不过地狱领主一根手指头。

而现在,这个地狱男爵的亲密战友,同时也是蛊惑他倒向地狱一方的罪魁祸首,却离开了英吉利,那片已经被地狱占据的土地。

“发生什么事了?”

弄出这么大的动静,这个世界上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,多少势力想要将这两人剿灭,将地狱的通道关闭,他们自然也清楚这一点,所以除非万不得已,肯定是不会离开老巢半步的。

换句话说,能让他们离开的,一定是有什么大事发生。

“从血皇后的行踪来看,也许和最近的一则传闻有关。”

黑皮书上浮现出一行行字体来。

“据说有人亲眼看见,埋葬所罗门王的坟墓出现了,里面埋藏着他毕生收集的宝藏,以及许多珍稀的物品。”

“但是消息流传的范围很小,并且那个发现的人类随后便不知所踪,没有人知道坟墓的具体所在地,以及消息的真假,不过倒是有一些势力前去寻找了。”

所罗门王。

历史上一位出名的国王,出自古以色列,也就是最先侍奉上帝的人类族群,他的父亲,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卫王,至今在教廷的历史中,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在世俗方面,所罗门王无疑是合格的王者,但是最被人津津乐道的,却并非他在这方面的成就,而是他花了毕生收集起来的宝藏,以及与他有关的七十二柱魔神。

尤其是后者,虽然信奉的是上帝,但在传说中,所罗门王却与地狱的魔鬼签订了契约,获得了召唤七十二柱神的力量,并且驱使他们,从而获得种种不可思议的力量。

当然作为回报,在所罗门王死后,他的灵魂就会归魔鬼所有。

从这点上来看,倒是很符合魔鬼的风格,尤其是引诱上帝虔诚的信徒堕落,这会给魔鬼带来更多的成就感。

“但是尼薇寻找所罗门王的坟墓,是想从中得到什么呢?”

林肯询问道。

他自然不信尼薇是为了所罗门王的财富而来,那么肯定就是别的,与魔鬼有关的事物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很甜的咸鱼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45小说网45xsx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相关小说

斗罗之暗金斗罗 玄幻 / 连载
斗罗之暗金斗罗
火星的咖啡猫
穿越斗罗大陆,觉醒暗金恐爪熊,古风会何去何从,如何成就神祇之位。
115万字6个月前
凡骨 玄幻 / 连载
凡骨
壹更大师
世间灵骨,共分四品。一品,天灵骨。二品,金灵骨。三品,玄灵骨。四品,白灵骨。余者,皆为凡骨,无缘修行。一介凡骨许太平,誓要向这修行界证明,凡骨亦能斩妖,凡骨亦能除魔,凡骨亦能登仙!
935万字12天前
朕真的不务正业 玄幻 / 连载
朕真的不务正业
吾谁与归
万历元年正月十九,万历皇帝朱翊钧,打量着面前的铁三角。第一位盟友面相颇为和善,她是大明的太后。第二位盟友只是个太监,他的职责是磕头。第三位盟友就是个权臣,他看起来霸气外漏。最后所有人目光移向朕,问朕扮演的角色是什么:朕看看身份说,朕是:不务正业大皇帝本书又名:《朕有亿点点小爱好》、《皇恩碎地拳》、《让大明再次伟大》……
529万字19天前
旧日音乐家 玄幻 / 连载
旧日音乐家
胆小橙
你,社畜,穿越了,重回校园,梦想中的音乐专业。但,这里是蒸汽轰鸣的旧工业世界,你被卷入一场惊悚奇诡的连环死亡事件。你有点慌,好在手机黑屏前几秒,你读到了一条神秘短信……种种探索迹象表明,这波穿越不正常,在世界污秽不堪的表象之下,混乱的秘史和异质的真相徐徐揭开:「隐知,移涌,相位,礼器,见证之主」——此为「有知者」的非凡之路;「灵感,作曲,钢琴,指挥,交响乐章」——此为「艺术家」的神圣生涯。重现前世
167万字一年以前
帝皇的告死天使 玄幻 / 连载
帝皇的告死天使
莫格卓根
818万字13天前
普罗之主 玄幻 / 连载
普罗之主
沙拉古斯
他叫李伴峰,山峰的峰,不是发疯的疯,医生说过他没有疯。为了救朋友一条命,他去了96号站台,上了1160蒸汽列车,来到了停留在蒸汽时代的普罗州。他遇到了老唱机里的红颜知己,月份牌里的绝世佳丽,老座钟里的摇摆名姝,酒葫芦里的世外高人。这里有越吃越猛的食修,越抽越强的烟修,越杀越狠的武修,越喝越狂的酒修。这里有哪都想去的旅修,还有哪都不想去的宅修。天下百门,谁与争锋。普罗万修,谁是魁首。伴峰穿上西装,戴
312万字11天前